中国音乐学院无线网络(WIFI)管理办法
中国音乐学院无线网络(WIFI)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网络的统一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科学合理利用无线网络资源,充分使用网络资源,规范校园网络信息服务,提高校园网络的运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校园网络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音乐学院校园无线网络覆盖范围: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行政办公楼、食堂、会议室。
第三条 中国音乐学院网络中心负责学院无线网络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学院专属无线信号SSID为用户提供无线网络服务。
第四条 无线网络实行实名制管理。开通无线网络前,需登陆校园计费网站,在“校园网计费登录首页”–“校园网无线网络入网注册及使用帮助”页面中进行如实填写《校园网无线网络上网注册信息》,经学院网络信息中心针对所填写的注册内容审批,审核通过后,当日内即可开通无线网络,由网络信息中心给申请用户提供无线上网认证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无线网络使用方法详见《校园网无线网络帮助文档》)。每名教职员工只限申请一个无线网络账号,教职员工因离职或退休,网管中心即进行账号注销。在校全日制学生只限申请一个无线网账户,待全日制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账户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进行账户注销。在校的访问学者、进修班学员、临时学习人员须有相关所在部门统一提交学生信息给网络信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统一账户的开通及注销处理。
(备注:现在校的教职工账号已统一创建完成,认证所需的用户名为教职工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第五条 所有无线网络用户在其网上活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中国音乐学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中国音乐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散布、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活动。所有用户均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网络出口带宽和无线网络为保障学校教学公共资源,为保障学校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上网用户的正当权益,严禁利用网络进行网络游戏、看电视电影和进行多线程P2P下载。网管中心将对校园内无线网络进行实时监测,一经发现,网络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不听劝阻、恶意下载者,网管中心有权停止其无线网络使用权。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中私自架设和开机类似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等非终端设备联接无线校园网,现已连接的应立即拆除。如有特殊用途需要,必须向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待网管中心登记及分配固定IP后方可设置使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无线设备,并告知网管中心。
第八条 用户须做好计算机安全保护,妥善保管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及时安装系统补丁,防止认证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因个人密码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将由账号所有人承担。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网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