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校园网IP地址管理细则
中国音乐学院校园网IP地址管理细则
一、IP地址是校园网的重要信息资源,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音乐学院校园网所属IP地址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未来发展,根据国家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IP使用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 学院网络中心对学院所有联网终端设备(PC、打印机、复印件、监控设备等一切有IP地址需求的设备)进行统一的分配、管理,实行IP地址分配使用逐级责任制,对校园网IP地址进行规范管理。
三、网络信息中心制定校园网IP资源的规划,并且负责用户申请开通网络的需求,给予分配针对该用户的IP地址,而且还承担了IP地址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如IP地址冲突、上网用户账户盗用、未经允许私自更改IP地址等)工作。
四、全院IP地址属于私有地址,统一采用静态分配的方式提供给用户使用,所有的上网用户账户须与所分配的IP地址进行绑定,统一由上网计费系统进行流量的计费管理。
五、所有已经申请上网的用户不得盗用其他用户的用户名,不得擅自修改其他用户的各种口令,不得使用没被授权的本校校园网的IP地址,不得查询和删除无权使用的网络信息资源。
六、用户上网不得使用BT、电驴、迅雷等多线程P2P软件,不经过许可,不得自行架设任何网络服务,不得使用多线程下载或者上传程序。
七、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使用校园网泄露国家各级部门的机密,不得宣传邪恶思想,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利益的非法出版物或虚假新闻,不得从事淫秽色情活动。
八、IP地址的申请需要由学院网络中心进行分配,如需特殊申请IP地址,需提交相关材料,并且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至到网络中心后进行备案,方可开通。
九、对于托管服务器的IP地址的申请,需要填写《托管机房服务器IP地址申请表》后,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到网络中心后方可分配托管IP地址。
十、用户使用的IP地址如出现下列情况者,网络中心有权对问题IP地址进行绑定、更换、封锁或关闭等强制措施:
1.个人电脑由于中毒对校园网造成严重影响者。
2.IP地址私自修改导致与他人IP地址冲突者。
3.IP地址长期闲置不用或者超出使用期限。
4.利用学院IP地址资源私自架设代理服务或者向校外提供代理服务。
5.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上网活动。
6.私自转租借IP地址资源这。
十一、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其上网资格,情节严重者,由其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本规定由学院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