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网络中心设备管理规则
中国音乐学院网络中心设备管理规则
一 严格执行校设备管理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音乐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第二章中的各项条款。对本中心的管理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善、准确的设备台帐。
二 购进设备时,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必须与供货人或调入人共同启封、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目以及软件和文字资料,并进行质量检验。只有核对无误,验收合格后,方可在相应合同书或调拨单上签字。
三 安装在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以外的网络系统设备,必须加装防护机箱或机罩。由设备所在地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安全、保卫及电源管理,并负有协助网络信息中心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修理的任务。
四 非网络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关闭、动用、迁移各网络设备。
五 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填写设备故障登记表,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故障排除后,应在故障登记表中填写故障排除过程、方法、效果和故障分析。
六 任何人不能使用网络系统的设备从事与业务无关的工作。
七 从网络信息中心调出设备,必须经中心负责人的认可。
八 每学期末,对全校的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
九 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的设备,淘汰设备或毁坏设备,交校国资处。报废设备应履行报废手续。
十 网络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程序。一旦因操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必须追查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故意破坏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