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中心机房防火安全规定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防火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机房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 所有进入机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 严禁在机房重地所有房间、机房内以及公共区域吸烟。
- 严禁在机房内进行明火作业,禁止在设备通电时拆装、焊接零配件。
- 严禁在机房使用煤油炉、酒精炉;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
-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或放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妥善保管。
- 爱护机房设施,非设备专管人员不得乱动机房设施、设备和消防装置。
- 下班离开前,专项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遗留隐患。
- 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本中心灭火器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中心领导要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 爱护灭火器材,定期擦拭,不准挪做他用。
- 遇有意外情况(火险、火灾),应在扑救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报告、报警。